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管理执法第四十九条有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宣传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志,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不得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