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