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废止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