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的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被审计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认为审计人员与本企业、本人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计的,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