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因解聘、辞聘、辞职、撤职、调动、退休等原因离任的,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任期审计),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