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条例/第四章 听证会程序第二十七条有效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各方陈述人可以就主要事实及争议进行辩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