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条例第二条有效常委会、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或者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举行听证活动,适用本条例。决定并组织听证会的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统称为听证机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