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已修改出租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安装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二)即时采集和报送租住人员基本信息;(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