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农村扶贫开发优惠待遇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获取的优惠待遇,获取经济利益的,依法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