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第十七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开展扶贫项目策划、贫困人口统计、经济数据分析、咨询服务等专业性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