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吉林省职业教育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有效
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加强职业教育生产实习基地建设。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四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