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和城乡差别的原则,体现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正确处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