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专利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专利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先行调解。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