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第四章 专利保护第二十条有效专利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专利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先行调解。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