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防教育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以及学校,应当有人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