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有效在高标准粮田从事粮食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科学施用农业投入品 ,保持和培肥地力。高标准粮田施用的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垃圾、污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