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权益保护第十二条已废止私营企业对其生产经营的商品以及提供的服务可以自主定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