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第九条已废止旅游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资源进行评估,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建立旅游建设项目库。旅游管理部门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上级旅游管理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必要时还应当召开论证会。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应当与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