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旅游景区内摊点的设置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旅游景区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者观光、游览;不得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