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旅游景区内摊点的设置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旅游景区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者观光、游览;不得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