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