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第三十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扶持力度,重点推进生产过程、生产装备、生产产品和生产服务智能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