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第三十条已废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犯知识产权、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