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与使用管理第八条已修改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实验动物种子来自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或者国家认可的保种单位、种源单位,遗传背景清楚,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实验动物的生产环境及设施、笼器具、饲料、饮用水等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四)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实验动物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实验动物质量的检测能力;(五)有健全的饲养、繁育等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操作规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