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加强监督、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原则。

实验动物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