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物安全与实验动物福利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在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实验动物尸体应当经无害化处理,其中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当按国家规定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应当进行处理,达到有关标准后排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