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风险评估,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