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御设施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