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气象、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增强公众防御气象灾害意识,提高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