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不予行政许可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附 则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