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本省内举办的国际性展览展销活动,主办单位应当为中小企业安排适当数量的摊位。对其产品为中国名牌产品或者省名牌产品的中小企业申请摊位的,应当给予照顾。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