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条例第五条有效投资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中下游工业和新型建材、精细化工等技术先进的工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和兴建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鼓励市区内符合投资区产业导向的工业企业向投资区迁移发展。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