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自治区依法自主发展民族高等教育,采取特殊措施,保证民族高等教育优先重点发展,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专门人才。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