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鼓励和吸引符合任职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到自治区高等学校特别是民族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对高等学校民族教师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民族教师的培养、培训。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