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教师和学生第二十条已废止高等学校应当为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高等学校应当对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高等学校根据需要和条件,允许教师取得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