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因海域使用权属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海域使用权属纠纷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海域使用现状。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