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人才中介机构第六条已废止人才中介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和咨询服务;(二)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推荐人才;(三)办理人才求取登记,介绍、推荐用人单位;(四)组织人才培训和智力开发服务;(五)开展人才素质测评;(六)举办人才交流会;(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业务。县(市、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人才中介机构还可以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