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人才流动第二十一条已废止用人单位与所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聘用合同,可以就服务期限、报酬、培训、住房、社会保险及保守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等事项作出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