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人才流动第十三条已废止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引进人才目录及优惠政策,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扶持引进人才,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和用人单位。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