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业发展规划,在征求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相关部门在审批旅游建设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