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城市节约用水专业规划由市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纳入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实施的城市节约用水专业规划,未经批准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