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非居民用水单位未按要求更换原已安装的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由市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每套(件、只)处3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