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十一条有效非居民用水单位应当向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办理计划用水指标,签订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并按照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用水。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