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质量技术、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