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技术创新第二十条已修改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建立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产业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享受国家和省的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高科技产业,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和科研开发项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