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林业、花卉苗木等农药化肥施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水源涵养林、自然植被、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