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再生水输配管线覆盖区域内的工业用水,应当使用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洗车业、建筑业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