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第十条已修改重大事项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布程序,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