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经济特区法规在汕头经济特区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广东省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汕头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