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从事餐饮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配置油烟净化装置和垃圾收集设施,减少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