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