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第六条已修改市场主体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接受政府和社会组织、公众的监督,依法承担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